|
优秀论文评选办法
一、论文要求
1.本年度个人或集体撰写的文章。
2.论文内容:有关教育理论研究的;有关教学改革的;有关德育工作的;有关班级管理工作的;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实验(试验)报告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调查报告、和有一定深度的经验总结。
3.论文字数在2000—5000字之间。
4.凡已获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。
5.参评论文中引用的主要文献,应在文末注明出处,以备查核。
6.参评论文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,如有抄袭现象(如从网上下载),取消评选资格外。如被误评奖后,发现是抄袭的,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7.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,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,对学校、自己及其他教师的教育教学有指导或借鉴意义的优先。
二、参评论文表述方式要求
1.
各部门统一送交科研处。
2.
论文必须是打印稿(B5纸、本文是宋体)。
3.
交论文时同时交与论文一致的软盘。
三、评选办法
论文评选活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由学校科研处组织,校领导、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负责评审工作。
四、
评审标准
优秀教育科研论文必须观点正确、论据充分、数据准确、文风端正、有创造性和新颖性。评选时将从思想性、学术性、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选。获奖面不超过10%,并从中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|